历史沿革

2007年 启动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008年 启动大学生创业教育并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2009年 建设大学生创新实验室 2011年 扩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更名为大学生创业园 2013年 获批江苏省创业示范基地 2017年 新建大学生创业园(东南校区) 2020年 获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 2021年 成立创新创业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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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2

关于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销事项的通知

浏览: 通知公告

各二级学院:

创新创业学院联合各教学单位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。经过验收,《绿色智能运输箱的应用前景研究》等133个省级项目(附件1)和《双金属硫族化合物负极材料的可控构筑及储钾性能研究》等345个校级(附件2通过中期检查。经与财务处沟通协调,进一步明确规范并简化财务报销流程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项目经费账号

省级项目(创新训练、创业实践、创业训练、校企合作项目),校级校企合作项目:JX12502|创新创业经费;

校级项目(创新训练、创业实践、创业训练):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销。

注意:省级项目、校级校企合作项目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审批,校级项目提交学院审批。

二、报销期限

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

、报销流程

1.由项目指导老师进入财务系统进行报销申请,选择“预算执行”中的“创新创业经费”;

2.根据报销内容自主选择“物品采购”、“差旅报销”、“劳务费审批”“其他业务经费”栏目。“申请部门”选择项目所在学院,“经费列支部门”选择“创新创业学院”,“所属项目”选择“JX12502|创新创业经费”,“报销事由”写明项目申请年份、项目类别、项目名称、立项级别、项目负责人等信息,同时写明报销事项;

3.填完明细后保存后并上传电子发票(纸质发票无需上传),物品采购报销流程中验收人选择202300038|沈风范(创新创业学院),劳务费审批、差旅费报销、其他业务经费报销流程则根据系统指示选择201800035|耿颖(创新创业学院)审批。

、经费使用范围

1.省级创新、创业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与项目相关的调研差旅费、实验费、材料费、资料费、论文版面费、专利申请费等费用。燃油费、通讯费、电脑购置费等费用不在经费使用范围之内。

2.省(校)级校企合作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与项目相关的调研差旅费、实验费、材料费、资料费、论文版面费、专利申请费等费用。通讯费的使用按照项目书申报成员(含指导老师),每人不得超过100元(例:项目申报书成员5人,则通讯费的使用不得超过500元),燃油费、电脑购置费等费用不在经费使用范围之内。

差旅费报销具体参照《常熟理工学院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(2021)》。

其他事项

省级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可报销学校资助经费的50%,校级项目结项后经费一次性拨至二级学院(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的企业打款部分自立项之日起可全额使用),所有项目结题后可报销全部学校资助经费。

其他未尽事宜,可联系创新创业学院:沈风范 耿颖 52251881。


创新创业学院

2024年2月26日